Illusion Feather 17 同人攤位申請表

申請者資料

範例:澳門氹仔地堡街 / 珠海拱北
為保護隱私,澳門申請者只需填寫區份及街道(無需門牌);非澳門申請者請填寫城市及區域。請勿填寫大廈名稱。
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四章第三十條,參與展銷或展覽銷售活動的經營者須向主辦實體提供識別資料、地址及聯絡方法。
相關法例原文:https://bo.dsaj.gov.mo/bo/i/2021/28/lei09_cn.asp
官方圖文資料:https://www.consumer.gov.mo/Law/cpl_video_img/v4/ccpkg_seg4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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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所屬地區
*組織/作者宣傳網站
個人網站
Facebook
Instagram
X (Twitter)
小紅書
Weibo
CPP
Pixiv
其他
宣傳網站請務必填寫至少一項(最多選填三項)。如沒有填寫、網站內容明顯與展銷作品無關,或超過一年未更新,大會有權要求補交作品圖樣。若未能提供,大會可不批准相關申請。
*是否同意大會公開上述網站作攤位宣傳用途

參展內容

*申請攤位數量
*作品類別(可多選)

*主題分類
*商品形式分類(可多選)
*參展作品主題 / 主要 IP
(最少 1 項,最多 5 項)
請按主次填寫本次參展的作品 / IP 名稱或題材類型:
1. (最主要)
2. (次要,若無可不填)
3. (次要,若無可不填)
4. (次要,若無可不填)
5. (次要,若無可不填)
填寫提示:
● 二創類別:請填寫作品 / IP 名稱(例:《崩壞:星穹鐵道》)
● 原創類別:請填寫作品名、IP 名或題材風格(例:原創繪本、原創飾品)
*是否同意大會依據上述作品,將同作品/主題之組織安排於相鄰或相近之「作品分區/街道」?



*是否可能銷售或展示大尺度之物品 (注意:R18 或以上尺度物品,一律禁止於攤位上展示或銷售)


*攤位是否有非本社出品之委託代售商品?(如有,須於現場向工作人員出示授權證明)


攤位編排

希望相鄰之組織
(雙方均需填寫對方資訊方為有效)
*是否接受攤位靠近舞台區?
(註:舞台區人流大但噪音較高)
其他攤位編排相關要求

「消費集章推廣計劃」參與意願

為促進場內消費氣氛,大會擬推出「消費集章」活動。買家於合作攤位消費滿指定金額即可獲得集章,集滿可兌換大會限量禮品。相關物料與獎品由大會提供,社團無須負擔任何費用與複雜操作。

*是否願意成為「消費集章合作攤位」?



本題僅為意願統計,大會將根據統計結果再決定是否實行該計劃。

同人攤位申請注意事項及基本守則

  1. 付款通知將於審核通過後以電郵形式發出。
  2. 每攤可獲配約90cm×60cm展桌及有背座椅乙張(實際規格或有改動),常駐人數上限為 2 人;如需自帶座椅僅限乙張,且必須嚴格放置於攤位範圍內,不得妨礙鄰攤及阻塞攤後通道。
  3. 繳交之攤租費用中包含「參展保證金」,無違規者將於活動後退還。
  4. 大會將優先按照鄰攤及相關要求進行排位,唯因展場空間與作品分區限制,最終位置仍以大會公佈為準。
  5. 嚴禁銷售市販品(官方周邊)、盜版商品、倒賣或未經授權代售他人之同人商品、高度臨摹或剽竊他人創作、AI生成/輔助生成、18禁商品,以及其他澳門法律禁止出售的出版物及商品。(註:大尺度商品須以不透明包裝密封或加上警告字句,並查驗購買者身份證明以核實年齡。)
  6. 若因天災、政治等不可抗力導致活動延遲或取消,大會概不負責且已繳費用不予退還。
  7. 大會保留最終解釋權。